发布日期:2024-10-29 23:27 点击次数:183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金股配资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中新经纬9月26日电 26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前海富涌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深圳前海富涌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富涌谷资本”)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的过程中,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相关材料。
深圳证监局指出,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富涌谷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富涌谷资本成立于2015年4月,总部位于深圳市,主要从事政府产业投资、并购投资、创业投资等业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富涌谷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金股配资,公司股东为深圳木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邹强。工作履历显示,邹强曾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等单位任职。(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