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4 21:48 点击次数:138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12月14日,南都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获悉,近日,该局在案件侦办中扣押涉案黄金1.032千克(碎金),经多方联系调查无法确定黄金的所有人。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布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执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于公告期内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联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公告期满。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该局将依照规定将相关财物作为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进行拍卖、变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采写:南都记者 翁安琪配资股牛网